研究开发生物环保技术,生产和销售污水、垃圾处理设备、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设备、其他生物处理废水设备,并提供安装、维修等售后服务。从事自有厂房出租业务。(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